全市各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合肥市民办教育质量,更好地发挥行业引领、行业自律与行业规范作用,促进合肥市民办教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章程,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拟发展一批会员单位,请我市各民办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有关单位和各培训机构(含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积极申请加入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会的业务范围
1.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倡导行业规范,引导会员单位依法办学。
2.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提供教育服务、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为政府及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3.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编辑民办教育简报,交流民办教育信息。
4.设置民办学校教师交流平台,建立民办教育人才库,提供人才信息,探索民办学校教师有序流动的管理方法。
5.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评定、行业维权等活动。
6.定期开展校际交流、培训,考察、会员大会、年会等活动,引导会员单位创新育人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7.开展民办学校评比、表彰和处罚。
8.提供其他民办教育方面的服务。
二、申请入会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是本行业(业务、学科)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单位。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六、会费缴纳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4.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5.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七、其他规定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如不遵守本章程,本会将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3.如自愿加入分会,请填写申请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hfjyjxjc@163.com。
联系人:史巍巍,联系电话:63506317。
4.关于协会性质、基本架构、组织原则等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官网(https://www.hfmbjy.com/)。
5.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
关于发展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的通知(全市各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pdf
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