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激励各会员单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经第二届理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开展评选合肥市民办教育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及个人。
二、评选条件
㈠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市教育局各项文件规定尤其是关于民办教育的各项决定;
2.办学思想端正,办学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措施落实,当年无较大安全事故、无维稳事件、无教育主管部门通报;
3.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在提高办学质量上有创新;
4.当年年检合格;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会一年以上,按时缴纳会费。
㈡先进个人
1.政治觉悟高。教育思想端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社会影响力大。热爱民办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行业代表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是某一专委会典型代表;
4.风险防控好。学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平稳,无经济纠纷或财务风险;
5.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承办或协办协会的年度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三、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 个,先进个人 名。
四、评选办法
1.宣传动员。各会员单位做好宣传动员,积极参加评先活动。
2.坚持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个人申报须经会员单位同意。
3.推荐上报。各会员单位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报送协会秘书处。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直接提名先进集体。原则上申报先进集体不再申报先进个人。
4.组织评审。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公示。
5.表彰奖励。在协会年度大会上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牌。
五、上报材料
1.申报先进集体由单位填写《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学校审批部门盖章后报协会秘书处;
2.先进个人由本人填写《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协会秘书处。
六、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个人)要在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附件:
1.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
2.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盖公章) | |||||
会员代表 | 协会职务 | 联系电话 | |||
工作业绩 |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民办教育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协会职务 | ||||
工作单位 | 单位职务 | ||||||
个人简历 | |||||||
工作业绩 |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民办 教育协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