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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合肥市民办教育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17:12 阅读:3634次

关于2021年度合肥市民办教育评优工作的通知

合民教协字(2022)1号

 

各专业委员会、各民办学校:

       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合肥市教育局、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广大会员依法依规办学,奋发图强,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引导我市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我市人民多样化教育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民办教育先进学校、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具备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资格的民办学历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

、评选条件

(一) 先进民办学校

1、依法办学,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年检合格,办学条件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办学规模达到设置要求,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主管部门和学生家长认可,办学特色鲜明,无违法违规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教职工队伍稳定,教师结构合理,师德师风好。

4、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取得了良好成绩。

5、学校的办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二)优秀校长

1、符合任职条件。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学校管理经验,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三年以上。

2、坚持党的领导,热爱师生,师德高尚。认真贯彻党教育方针政策,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管理办法,重视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民办学校改革,在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成效、有亮点。学校办学规模稳定,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4、办学行为规范。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治校,学校规章制度健全。

5、办学成效显著。学校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办学规模稳定。

(三)优秀教师

1、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具备岗位任职条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教龄3年以上,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幼儿教师不存在小学化倾向教学行为。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先推荐。

(四)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

2、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合作意识和能力,善于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教育合力。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形成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

3、注重班集体建设,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4、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积极探索、完善学生自主发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培养学生健康运动和审美情趣,使全班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得到全面发展。

5、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讲究班主任工作的方法与艺术。

6、有该校二年或二年以上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经历。

、工作安排

(一)初评、推荐阶段。学校推荐申报,各专委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对象。于2022年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民办教育协会,申报材料包括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申报表,经初审验证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稿。联系人:范巧文。联系电话:18155130777 邮箱:119876196@qq.com

(二)审核、评审阶段。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评审组认真审查评选材料,按规定评出相应人选,并公示后发文。

各专委会、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附件1: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2年2月21

附件1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合肥市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docx